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传的本原及其文体意义的生成与演变(4)

来源:文体用品与科技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0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其次,对于“传于后世”一语,其重心在“传”。此处当取其动词义,也即传递传播或流传。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中说道:“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

其次,对于“传于后世”一语,其重心在“传”。此处当取其动词义,也即传递传播或流传。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中说道:“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19]269可见不仅“列传”与《史记》全书,而且就司马迁本人的人生价值而言,他忍辱负重毕生所求也就是这个“传”字。如果不能“传”,那前面所说的“叙”“人”“事”及所有“列传”甚至整部《史记》乃至司马迁整个人生,都将都将会是毫无价值的。可见,对于司马迁来说,他所创“列传”这种叙事文体的价值正体现为这个“传”字,这一点直接影响到了这种叙事文体名称的确立。

最后,对于“列传”这一名称的由来,《史记索隐》的解释虽然精到,但还存在一个问题:为什么《史记》五部分一百三十篇,司马迁独将后面七十篇这部分命名为“传”?应当有以下原因:第一、由于司马迁对“人”的超越前代的关注,故在《史记》的撰写中,他触及了社会各个阶层的人物,特别是一些游离于官方意识形态之外的人。这些人物都以自己的方式在社会的夹缝中争取实现自身的价值,司马迁也正是在他们的指引和激励下践行着自己的人生宗旨。因此,他将这一部分开辟出来,占了全书最大的篇幅,也倾注了最多的心血,这一部分是司马迁最为用心的书写,也是集中体现他个人情感与灵魂的部分;第二、使其书“传”之后世,是司马迁的人生价值和终极追求所在,“传”这个字本身对司马迁来说就有很特殊的意义;第三、“传”在当时已经用来作为书名或文体名使用,从“传”字本身来说,不论它是“传于后世”之“传”,还是书名或文体名之“传”,它们不但字形一致,读音相同,而且意义相通。因此,也只有用这个意义重大的“传”字来命名自己的鸿篇巨制,方才是最恰当的。

后来刘向作《列女传》,从书名、编排方式到内容结构,都可以看出明显套用《史记》“列传”的痕迹,这可以看作是对《史记》“列传”的最早承袭。到东汉时,班固又承《史记》体例而撰《汉书》,其中,与《史记》“列传”对应的部分,班固直接将其命名为“传”。如果说《史记》从实践层面对这种文体的框架进行了修正与完善,那么从《列女传》到《汉书》,则以继承的方式逐步完成了对这种文体形态的规范与确立。从此,“传”就作为一种叙事文体的名称正式被确立下来。概括起来,这种叙事形态的“传”就是一种为流传后世而创作的通过相关事迹凸显特定人物形象的叙事文体。比较而言,解经之“传”是从学术和政治层面产生出的文体形态,而叙事之“传”则是这一文体概念在文学层面上新的开辟。如此一来,作为文体概念的“传”在外延上又扩展出了新的天地,这也成为了后来的传记文学及传奇小说的先导。

四、“史传”“传记”及其他

两汉以后,由于文学自身的发展,特别是笔记小说这种虚构性的叙事文体的兴起,使得叙事文体本身也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面貌,叙事之“传”也在此时成为了一个广义的文体概念,凡是以描写特定人物为中心的叙事文体都可以包含在“传”的范畴内。因此,就需要对叙事之“传”的性质与概念进行重新界定,也由此产生出了“史传”“传记”等更加细致的文体划分。

“史传”也即“史”与“传”的合称。《说文》对“史”的解释为:“史,记事者也。”[4]48由此可知,“史”最初只指记事者也即史官。到春秋时,“史”用来指史书,如《论语·卫灵公篇》:“吾犹及史阙文也。”[10]167其中“史”即取此义。《尚书》《国语》《左传》《战国策》乃至《史记》等从本质上说都是史,而从文体上说都是叙事体。司马迁对前代的这些叙事文体加以继承和改良而创新出的叙事文体被称为“列传”,班固承而谓之为“传”,据此也就可以说“史”与“传”在本质上其实是相通的。

“史传”并称最早见于《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传》:

莽明知之,而冥昧触冒,不顾大忌,诡乱天术,援引史传。[22]516

此处仅指史书。刘勰《文心雕龙》又有《史传》一章,且在论述中将“史”“传”二字通用,可见刘勰已经意识到了“史”“传”的相通关系。另外,刘勰在文中还确立了“史传”的标准,认为史传“必贯乎百氏,被之千载,表征盛衰,殷鉴兴废,使一代之制,共日月而长存,王霸之迹,并天地而久长”,并制定了史传的典范,认为当“辞宗邱明,直归南董”[1]288。可见,“史传”更加强调的是其写实性和实用性,也即“史”的性质,这里的“传”只是附加性地强调了其文学性与审美性。因此,“史传”其实指的就是带有文学色彩的历史著作。

文章来源:《文体用品与科技》 网址: http://www.wtypykjzz.cn/qikandaodu/2021/0402/543.html



上一篇:浅谈夏商时代的文字与文体
下一篇:食品行业英语的文体特征和翻译思维评食品专业

文体用品与科技投稿 | 文体用品与科技编辑部| 文体用品与科技版面费 | 文体用品与科技论文发表 | 文体用品与科技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文体用品与科技》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