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体用品与科技》栏目[05/29]
- · 《文体用品与科技》收稿[05/29]
- · 《文体用品与科技》投稿[05/29]
- · 《文体用品与科技》征稿[05/29]
- · 《文体用品与科技》刊物[05/2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云印公司(2)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本次协议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目前尚无法确定,如各方合作事项后续顺利付诸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本次协议签署对公司2020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目前尚无法确定,如各方合作事项后续顺利付诸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本协议仅为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文件,具体的合作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合作情况进一步落实和推进,付诸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关于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及其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9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签署〈备忘录〉和〈保密及免责协议〉的公告》,就以“一揽子解决方案”解决普莱德业绩补偿纠纷与相关方达成意向性、框架性协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与相关方完成上述框架性协议之后续正式协议的签署,并已出售所持全部普莱德股权、完成了以“一揽子解决方案”解决普莱德业绩补偿纠纷实质性工作。
2018年1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当时全资子公司普莱德与相关合作方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方精工已全部转让所持普莱德100%股权,因此上述框架协议的签署对东方精工已不构成任何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3、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东方精工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均未发生增持、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邱业致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谢威炜先生、董事会秘书周文辉先生因参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获得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900万股、100万股和120万股。
4、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公司未获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如后续上述人员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东方精工与云印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9日
文章来源:《文体用品与科技》 网址: http://www.wtypykjzz.cn/zonghexinwen/2020/0904/396.html